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7-11-09 | 人氣771
主旨: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美感教育活化教學第三階段:推廣與研發高中/職微型音樂劇及新媒體影像實驗課程計畫」分區增能研習「跨域共識營高中/職表演藝術與增能研習:微型音樂劇」,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155907號函辦理。
主旨: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美感教育活化教學第三階段:推廣與研發高中/職微型音樂劇及新媒體影像實驗課程計畫」分區增能研習「跨域共識營高中/職表演藝術與增能研習:微型音樂劇」,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15590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