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 | 2017-04-13 | 人氣739
一、申請10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基本補助費及優勝獎勵金時限案。
二、於106年4月21日(五)前將下列資料寄送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申請)彙辦。
三、桃園市學生參加全國性藝文競賽優秀人員及團體獎勵補助申請表請至終身學習科檔案下載區下載:http://163.30.76.50/web_05.php)。
一、申請10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基本補助費及優勝獎勵金時限案。
二、於106年4月21日(五)前將下列資料寄送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申請)彙辦。
三、桃園市學生參加全國性藝文競賽優秀人員及團體獎勵補助申請表請至終身學習科檔案下載區下載:http://163.30.76.50/web_05.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