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6-03-03 | 人氣690
主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獎勵出版文獻書刊暨推廣文獻研究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歡迎教職員工踴躍於本(105)年4月30日前檢具相關資料向其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根據桃園市政府府文秘字第105003667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旨揭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
主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獎勵出版文獻書刊暨推廣文獻研究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歡迎教職員工踴躍於本(105)年4月30日前檢具相關資料向其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根據桃園市政府府文秘字第105003667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旨揭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