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2-09-14 | 人氣1226
申請時間:101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
申請標準:
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準備資料:學生證正反本影本、100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家長服務證明、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時間:101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
申請標準:
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準備資料:學生證正反本影本、100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家長服務證明、全戶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