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最新消息-教務處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2-09-12 | 人氣1563

適用對象:家庭清寒但一心向學且表現優異的私立高中職學子。

適用時間:101學年度第1學期。

申請資格:家境清寒同學除必須符合第一項外,其餘任一項符合者可由校方推薦申請。

(1)未曾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者。

(2)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

(3)雖環境清貧或遭迎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申請準備文件:

申請書、自傳、老師推薦函、成績單、學生證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家長失業證明(無則免)。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Plus email to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