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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學務處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12-06-22 | 人氣1566

一、依據災害防救法及「教育部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辦理。

二、為建立師生員工因有的正確防震(災)觀念,俾使災害來臨時能將災害減至最低,並藉狀況演練磨練行政人員及各班導師緊急應變能力,使所有人員能了解遭逢災難時,應有自救及避難措施。

三、演練實施時間:101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並訂於101年9月6、17、21日實施預演。

 

(1)附件2-學校地震應變參考程序.doc
(2)附件1-921學校演練時間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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