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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學務處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12-02-10 | 人氣1876

一、   加強校園環境巡查與消毒

(一) 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定期針對遊戲器材、玩具、門把及桌椅進行消毒。

(二) 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訂定之「托兒所、幼稚園及小學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所載事項,檢視維護洗手設備、衛教宣導、環境清潔與重點消毒之完成情形。

(三) 注意校園環境衛生,並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

二、   落實個人健康自主管理

(一)    協助幼童及學生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落實正確勤洗手。

(二)    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

(三)    多加利用本部設計之腸病毒及流感宣導海報、單張及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製作衛教宣導品,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腸病毒及流感防治知識傳達教育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了解與重視。

三、   生病不上學不上班儘速就醫治療

(一)  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應在家休息,不要上學,且儘可能減少病童與其他幼童接觸。

(二)  病童之排泄物(糞便、口鼻分泌物)應小心處理,且處理完畢也要立即洗手,並請注意觀察是否出現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的前兆病徵,例如「持續發燒、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一旦出現上述病徵,請務必立即送至大醫院接受適當治療,以免錯過治療的黃金時間。

(三)  針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指導其適當休息與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盡量與家長溝通,讓生病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儘速送醫院治療。

(四)  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或請假情形密集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

四、   避免發生群聚感染

加強落實生病不上學不上班原則,避免發生校園群聚感染情形。如發生腸病毒個案或群聚事件時,應依據相關疫情通報流程或停課決策機制,通知本部、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地方衛生單位,並執行相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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