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3-01-10 | 人氣235
一、依據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112年1月2日濟益字第112010203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摘述如下: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及已向政府立案之同階段實驗教育學校,並具備中華民 國國籍之本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選拔名額:高中組10名。 (三)推薦方式: 1、公開接受各學校機關團體、各地同濟分會及其他社團 組織,推薦符合本選拔辦法之候選人,推薦名額以推 薦1名為限。 2、採取下載檔案填報,列印書面郵寄方式,資料表均應 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簽章。推薦條件、方式、送審資料、受理時間及單位、審查與評審、頒獎及表揚方式 詳如附件,檔案可下載kiwanis.org.tw/p/10。 3、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 (1)十大傑出青少年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2)十大傑出青少年推薦資料表。 (3)十大傑出青少年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 同意書。 (4)十大傑出青少年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 (四)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3日(星期一)止。(郵戳 為憑) (五)受理單位: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 二段666號7樓之3)
三、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全國十大傑出 青少年選拔委員會劉春快主委(電話:0910-480670)或吳 淇榕執行長(電話:0933-905887)。
四、檢附「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第四屆十大傑出青少年選拔計 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