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應變小組 | 2020-12-30 | 人氣530
主旨: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國際疫情愈加嚴峻,重申落實校園防疫措施,並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維自身健康,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3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184927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12月22日新聞稿,本國新增1例COVID-19本土病例,且國際疫情日趨嚴峻,境外移入個案日益增加,爰請貴校持續落實校園防疫措施。
三、請貴校(園)依據本局109年8月25日桃教體字第1090076074號函(諒達)辦理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空間通風、環境清潔消毒、衛教宣導及勤洗手等各項防疫措施。本局鼓勵學生及教職員工於進入校園時即戴上口罩,倘若學生及教職員工有感冒、發燒及呼吸道症狀時請務必配戴口罩。校外人士(如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進出校園時請配戴口罩,並務必配合落實實名制、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措施。
四、為確切瞭解學校防疫整備情形,請各校(園)每週填寫「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如附件),本局將協請聘任督學到校覆核,檢核表留校(園)備查,無須回傳;另提供「班級防疫配合事項檢核表」(如附件),各校(園)可自由運用。
五、另時值歲末節日及跨年連續假期,請學校宣導以觀看電視
或影音方式參與跨年晚會,以電話、視訊拜年,或線上聚會等方式聯繫感情,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倘仍需出入公共場所,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秋冬防疫專案」加強宣導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醫療照護、大眾運
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因不易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且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請務必配戴口罩。